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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指标体系设计与评价应

1 引言

文化是乡村的灵魂,振兴乡村的要义在于振兴乡村文化[1]。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许多地方出现乡村凋落、乡土文化凋敝窘境,除城市主流文化冲击外,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错配[2]。2015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同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村拍手”计划、新时代乡村阅读季、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等系列文化惠民工程与活动实践表明,推进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已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至今,全国初步建成包含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在内的六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以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3]。中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报告(2019)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共建成33 85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占全国群众文化机构的76.15%,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8.37万个,覆盖率达83.6%;全国建成32 719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58.7万个,存有图书超过11亿册[3]。通过送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送戏曲下乡等活动,以及快速发展的数字化平台与传播渠道,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与服务“飞入”乡村百姓家。

伴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然而,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仍存在较明显的差异,乡村居民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与服务获取能力与需求满足程度方面有待提升。根据笔者所在课题组前期面向全国开展的乡村治理现代化8 585份村民调查数据,13.85%村民反映未获得过任何公共文化服务,17.71%村民反映获取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困难”和“非常困难”,分别有32.81%、37.39%、33.17%的村民期盼村里增设文化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仍是全面小康需补齐的短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列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明确了面向普遍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政策取向。从学术研究看,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在西方公共行政学已有近50年研究,随着卫生服务“可及性”概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应用,国内外涌现了许多关于可及性评价的研究成果[4-9],然而,大多数研究仍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居民养老等领域[10-14]。对于公共文化,尤其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的研究较少,使得各地在建设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缺乏“指南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石,如何从“可及性”层面确保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立足受众视角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既有助于丰富公共行政学理论体系,也能了解与掌握乡村居民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现状,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

2 文献回顾

2.1 可及性概念

“可及性”产生于拉丁语“Accessus”一词,其概念最早见于Anderson(1968)关于卫生服务“using service”的论述,即受众对服务的实际享用量及获得服务的便捷或受阻程度[15]。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明确指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是居民实现最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难易程度,自此公共服务领域学者逐渐将“可及性”概念引入到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服务可及性概念与测度的研究百花齐放。一般而言,可及性包括服务的覆盖面与服务的“使用”两个层面[16],具体又表现为服务设施与资源的地理可及、经济可及与时间可及,以及使用者的能力意识等。如Saurman认为可及性应当包含服务供给者的协同意识,以及使用者获取、吸纳、利用、反馈信息的能力意识等[17]。总之,可及性概念离不开客观层面的服务设施的时空可达性,以及服务需求者对于已有服务获取、满足程度的主观判断。

2.2 公共服务可及性评价

1981年,Penchansky与Roy较早从综合评价角度提出了包含可获得性、可接近性、可适合性、可承受性和可接受性等指标在内的可及性水平评价[18]。综合国内外研究,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评价研究可以分为服务的可获得性、服务获得的难易程度、服务要素的可及性、地理空间的可达性、基于用户感知的服务绩效与服务质量、综合视角等研究视角(见表1)。如Katarina聚焦教育服务,构建了包含可获得性、可接近性、可接受性和可适应性的4A框架[19];朱盛艳和李瑞琴从资源与设施等实物的可获得性视角构建了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Campbell强调各类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38],金莹和闫博文从用户对服务满意度的感知层面设计了包含公共文化活动满意度、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满意度、公共文化人员服务满意度和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满意度等指标的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30]。雍岚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可及性分解为可用性、可达性、可负担性、可接受性、可适应性五个维度,并采用分层模糊评价法对北京、南京、咸阳等地进行了综合评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