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实践证明,北京农业的发展,只要从首都资源禀赋实际出发,只要同首都战略功能定位契合,只要与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相适应,就能实现新的跨越发展。
北京市委、市政府于9月4日上午印发《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京津冀农业一体化的主旨,要节水,大调整,精缩北京农业,鼓励涉农京企出京入冀。上述文件是北京市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出台的首个涉农文件。
近年来,北京农业作为特大城市战略性基础产业的地位得到很好巩固。从20世纪80年代的城郊农业,到90年代朝阳、海淀、丰台等区县先行探索的都市农业,再到新世纪的都市型现代农业,30多年发展历程,始终坚持“服务首都、富裕农民”发展理念,每一阶段的发展调整,都服从和服务于不同时期城市功能定位和城乡建设需要,成功走出了一条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特别是近十年来取得了巨大成绩,为首都鲜活农产品供给提供了基本保障,为提升首都生态宜居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农业在取得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为首都经济社会繁荣稳定、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突显。
今年初,习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明确提出要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在谈到农、林、水时,专门强调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节水农业,多搞林业。这是根据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北京农、林、水发展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上半年,中央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密集到北京调研农、林、水工作,都提出了很好的发展意见。
自3月份以来,经过大量调研和认真研究,北京市委、市政府认为农业节水工作是有空间、有潜力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是有基础、有优势的。在此基础上,市农、林、水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向市政协、市人大征询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顶层设计是什么——
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疏解城市功能、治理“城市病”的重要载体。
《意见》的出台基于几点考虑:一是调整重点区域,确定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重要水源保护区;二是保障首都鲜活农产品供应,增加菜田11万亩,达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70万亩目标;三是继3年完成100万亩大规模平原造林任务之后,增加绿化面积仍是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水平、改善大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四是节约用水是首都农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要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五是结构调整必须和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构建高端高效节水农业产业体系紧密结合起来。
基于这些思考,《意见》提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紧紧围绕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示范四大功能,以节水富民、提质增效为目标,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城市与农村、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一致、与二三产业发展相融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衔接的农业产业结构,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意见》进一步提出四项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量水发展。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方针,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面推广高标准节水技术,严格依法治水,实行取水许可,提高用水效率,为首都水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在农业发展中更加重视农业的生态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更加重视农业减排循环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现代农业;更加重视造林绿化,逐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自然景观和城乡环境相互融合、相得益彰的生态格局。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合理有序统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压减高耗水的作物生产,调减达不到健康养殖标准的畜禽养殖,稳定蔬菜、渔业和林果生产,大力发展籽种农业。
四是坚持农民增收。充分考虑产业调整疏解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坚持分业施策、综合施策,统筹研究制定转移就业、替代产业、扶持创业等多方面政策举措,确保农民就业增收。